◆請住客戶必於匯款前詳閱以下之訂房規定及住房須知!
◆本館為提供租客更好的住宿品質,一率採預約制,並經由專員帶房,因此不受理當日訂房或現場訂房,如有不便請見諒。
壹、客房設備:
本館有供應所需之衛浴用品如:毛巾、浴巾、洗髮精、沐浴乳...等等
但響應環保及節能省碳減少垃圾量,建議房客能自備個人衛生用品
貳、為了提供每位旅客乾淨舒適的住宿環境,同時為了避免不愉快的經驗及不必要的糾紛,提醒您:
1. 不含餐點,續住不進房清潔。
2. 本館全面禁帶寵物。
若自行攜帶寵物者,將拒絕房客的住宿; 若已付訂金將不退還訂金。
如未告知,經發現攜帶寵物,將收取NT$1500元整清潔費,按隻計價。
如果您無法將您的寶貝寵物留於別處,恐怕本民宿不適合您哦!若有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!
3. 本館內全面禁吸菸、飲酒、吸毒、賭博或炊煮。
若要抽煙請至陽台,若您於客房內抽煙將收清
潔費NT$1500元整。
勿從事不法用途,如有發現逕行報警處理,並請立即退房(不退費)
4. 請勿於民宿內及陽台施放煙火鞭炮。
5. 早上9:00前及晚間10:00後,請勿高聲談話,以維持各位旅客住宿的品質,若您有早起習慣也請放低聲量以維護住宿品質。
6. 如因音量過大影響其他住戶,經反應未經改善可要求提前搬離,若勸導無效請立即退房(不退費)
7. 請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,如有遺失恕不負責,尚請見諒。
8. 離開房間前,請隨手關閉電燈及冷氣及鎖上房門,退房時請務必繳回房間鑰匙。
9. Check-in時間為下午3點,若您因故無法於下午3點-Check-in請您需來電告知,
於下午5點尚未接到通知電話,我們有權處理您的客房。
Check-out時間為上午11點,超過30分鐘未退房,以每小時$300加收逾時退房費用。
10. 如發現遺失物品請即刻告知板主,離開後恕不負責。
11. 出發當日請保持手機開機,以便連絡,謝謝您的合作。
三、關於訂房、訂金問題:
這是許多網友的疑慮,擔心會不會被坑錢。其實先匯訂金只是彼此做個保障,一般來說是蠻普遍的,有匯訂金,板主才能放心的幫客人保留房間。
不過還是有些注意事項:
˙匯訂金前請務必先跟板主確認是否有房間及匯款方式,並且妥善保留匯款單據 。匯款板主會置電確認,方完成訂房手續。
˙請利用電話或Email預訂,並留下姓名及連絡電話及訂房日期。
在訂房之日起三日內,將訂金匯入指定帳戶。(訂金為房價的三分之一)
匯款後請將匯款單存放好,以保留您的權益。訂房即生效。
若訂金未能按時匯入,預訂之房間將自動取消。(若有特殊情形,請以電話告知到達時間)
˙若因個人因素無法前來,須於一星期前通知,訂金無法退還,但保留三個月,也可以轉給親朋好友。
但若臨時才通知無法前來,訂金不予保留,這是一定要注意的哦!
˙不過若因颱風(須中央氣象局發佈的南部陸上颱風警報),或者其他重大災害,而且台北市宣布停止上班上課,訂金就可以選擇保留或無條件退還。
˙依照交通部觀光局99年1月13日,交路字第0990000402號函 發布下列規定:
第六條 (訂金之收取)
民宿收取訂金不得逾約定首日房價30%
旅客解約時,得要求民宿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:
一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 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二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%。
三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%。
四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%。
五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%。
六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日前取消者, 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%。
七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第七條 (民宿違約時之處理)
民宿無法履行訂房契約時,應即通知旅客。
其因可歸責於民宿之事由所致者,除退還已收取之費用外,並賠償原約定房價一倍計算之金額。
如因故意所導致者,應賠償原約定房價三倍計算之金額。但違約事由發生後,雙方另有協議者,依其協議。
四、關於加人:
位了維護住宿品質,幾人房就是住多少人,若不得已需多住幾人,必須先告知老闆,一人需另加NT$200的費用,
不會另外提供寢具,這個也是要注意的。